关于举办烟台市2014年第二次导游员岗前培训暨导游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通知
添加日期:[2014-10-23 09:08:0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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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市区旅游局、市直旅行社、导游管理服务中心:

根据国家旅游局《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》的规定: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办理导游证,须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,市旅游局定于11月举办全市导游员岗前培训。同时,针对报名参加2014年第二次导游资格考试的考生,举办现场考试考前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1、持有颁发时间为2012年至2014年的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,拟申请导游证的人员;

2、导游资格证、导游证从外省、市调入烟台,且调函时间在有效期内的导游员;

3、报名参加2014年第二次导游资格考试的人员;

4、意愿参加导游业务培训、强化导游业务能力的全市导游员。

二、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

本次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地培训两部分,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全部参加。

(一)培训时间

培训时间共计六天,理论培训和实地培训各三天。具体时间详见烟台导服微信(微信号:yantaidaofu)或QQ群公告(群号:292486653),或11月10日起登陆烟台旅游政务网导游管理栏目查询。

(二)培训内容

1、理论培训

旅游法规解析及案例分析、导游带团实际操作流程、导游业务应急处理、导游词讲解及应试技巧、烟台旅游品牌推广、导游证管理规定、导游现场考试流程解析等。

培训地点:烟台旅游学校(烟台市芝罘区青年南路369号,乘坐3、16、46、70路公交车旅游学校站点下车)。

2、实地培训

结合导游实习培训和岗前培训,有针对性地进行实景讲解培训。主要侧重于导游实际业务操作、带团技能提升、导游业务实景模拟以及导游现场考试流程模拟等内容。

集合地点:烟台火车站北广场

三、培训认证

报名时发放由烟台市旅游局印制的《烟台市导游员岗位培训证书》,培训课程需全部参加并完成考核,同时经授课老师签名盖章后认定为培训合格。本次培训合格的学员,即视为导游实习培训和岗前培训合格。岗位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,有效期内持有导游资格证的培训人员,可持此培训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直接申请导游证IC卡。

四、培训报名

经烟台市物价局审批,本次培训费650元/人,包括培训费、景区考察费、交通费、实地培训餐费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等。培训为自愿选择,参加培训的人员须于11月14日前至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报名缴费,同时附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报名材料:报名时提交《烟台市导游人员岗前培训登记表》,表格下载打印请登录烟台旅游政务网(www.ytta.gov.cn)“导游管理”栏目。

报名地点: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,地址:芝罘区朝阳街44号,电话/传真:0535-6632783。

附件:《烟台市导游人员岗位培训登记表

2014年10月2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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